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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笑笑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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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三
作者:睿蒂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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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十三

    林文清将在自己儿子——林斌购买的新房子中,了结“当一回名实两全的户主”的心愿!也许,有人会对这样的真实,产生疑问,认为,这不过是一个胡编乱造的现代生活故事而已!然而,它却是林文清半辈子对自己家庭生活的唯一遗憾。且为此,还在林文清的心头,留下了一个难以化解的死疙瘩

    按说,林文清生活在自己这个近乎美满、称心的家庭里,应该算得上是百事无忧的了;可实际上,他的心中,却始终存有一个让他觉得“窝心的缺憾”。那日积月累的缺憾,逐渐累聚成了他多年的“心头疙瘩”,疙瘩的主要组成部分是:他——林文清,身为这个“林姓”家庭中,名正言顺的男主人;却不是这个家庭中,一位“名副其实的户主”。

    或许是由于,诸多历史遗留和时代变迁的因素吧,林文清家庭户籍本里的户主栏中,确实是从来没有填写上过“林文清”——这个一家之中、本该是理所当然的男主人的姓名;占据户籍本第一页的户主位置的,几乎一直是他的妻子——何慧兰的姓名。也就是说:从林文清、何慧兰两人结婚、户口列入同一册户籍本开始,直到有了他们自己家庭的单独户籍本之后,担当着户籍本上户主角色的,几乎从来都是自己的妻子——何慧兰;而他林文清,则是永远和自己家“户籍本上的户主”,彻底无缘的一名家庭成员!这样的一种实际生活状况,让一直就“很男人”的林文清,不得不在“户主名分”,这样一件并不是很招人眼目的家事上,产生了一种特别的“小心眼”。年长日久,“小心眼”郁积堆砌,便渐渐的成了他心间的一个死疙瘩。

    因为这本不是以林文清为“户主”的户籍本,曾经的一些不知道其中内情的亲朋好友们,在偶而的情况下,发现了这本本中的“秘密”,就都会且不止一次的和林文清开这样一个相同的玩笑:一定是你在结婚之前,就已经答应过你的老婆,愿意“入赘”到她们的家里,做一个上门女婿的。所以,这个“户主”呀,当然就不会是你了。你这是自愿放弃,自己不要当的。

    开玩笑的人,本来只是想在空闲时间里,无事找事的寻找点事由,讲些并无恶意的玩闹取笑的话语。可是,这些话,每一次钻入了林文清的耳朵里,不知怎么的,似乎就变得特别的刺激他的耳膜了。

    “上门女婿”,这对林文清而言,应该是一个相对敏感的字眼。因为,在他的意识中,这直接的关联着他,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和秉性。从小,林文清在自己的家乡时,就对那些传统观念的“男人德行”,很是在乎。就是在这种“男人就该有个男人模样”的观念的熏陶下,他才会在十几岁的年龄时,就单枪匹马的跑到人地生疏的上海来,独自“拼打天下”!所以,他虽然不在乎朋友之间的玩闹取笑,却很忌讳别人对他开如此“非男人作为”的玩笑。刚开始,每当有人向林文清开此类玩笑时,他无疑都会尽力的作出否认和解释。可是,任凭林文清如何一次次的解释、声明自己“并非如此”,那些喜欢“恶作剧”的朋友们,全都不曾听信过他的任何辩解;有些人,甚至还故意正儿巴经的和他打赌:除非,你能把那户口本上“户主”的名字,改成你“林文清”这三个,不然,你就是如假包换的“上门女婿”!

    可是,要随意的变换户籍本上的户主,又是谈何容易的事情呢!对于一个有着上千万人口的大型城市而言,为了有利于管理和发展这个城市,在每个时期,当然都会有相应的人口和户籍管理制度,来和这一时段的政策相对应。而代表着这个城市中,每个家庭重要证件的户籍本,上面“户主”的姓名,也并不是每个家庭中的成员,自己想改换,就可以随便改换得过来的。林文清,作为这个城市中极寻常的一个市民,当然是无法按照着自己的意思,去随意的改变自家户籍本里,这户主的姓名的。于是,他就只有忍受着那些无聊人的讨厌取笑。

    这样的情景,对那时还年轻气盛的林文清的心理,究竟造成了多大的压力,旁人自然是无法知道的;就算是他的结发妻子何慧兰,也同样的无法预测到这些精神方面的负压。可能是从一开始,就缺少了适当的引导和梳理吧,由“户主”引起的心结,就这样的被一点点的累积和聚集着,可又被林文清悄悄的压抑在自己的心底,不肯让别人轻易的察出其端倪来。如果说,这“心头疙瘩”的形成,实在是只能归集于当时的生活环境和林文清自身的“小心眼”,这双重因素的相互契合,那是不算过分的。是呀!除此之外,难道还能责怪和归罪于,任何一个生活在林文清周围的人们吗!?

    造化弄人,如果用这四个字,来解释林文清当不了自己家户籍本里的“户主”,应该说是最确切不过的了。而这个“弄人”的最主要原因,最后,实在应该归结到市民生活里的最基本的元素之一——“住房”上面。

    原来,林文清夫妻俩在打算结婚的时候,是根本就没有属于他们俩独立的新婚住房的。本来嘛,一个只身来到上海,只打拼了近十年的外乡人,哪里会这样容易的,就在这个大城市里,轻易的得到属于自己名分下的住房了呢!况且,那时的住房,也不是光凭钱,就能够买得到手的东西;它是需要由国家专门的房管部门,来进行计划调配安排的“紧张物资”。所以,就算是在这个城市里,已经生活了几十年的上海人,绝大多数的普通百姓,也都只是居住在人匀面积,只有三四个平方左右的拥挤空间里的。就如林文清,在结婚之前,他就一直是居住在工厂的集体宿舍里的。

    如果根据这个城市当时的普遍生活状况,正准备结婚的小夫妻俩,要指望其中任何一方的单位,给他们俩分配一间新婚住房,那就是再等上几年,也没有这个可能会排上他们的。那时,年纪已经三四十岁的大龄夫妻们,同样无法能够拥有属于自己名分的独立住房的情况,实在不能算是少数的个例。

    何慧兰的父母,为了让已经二十多岁的女儿,能很快如愿的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,就把自家住房中的那间,从小是由何慧兰和她姐姐共同居住的小房间,让了出来,给林文清夫妻做了新婚房。好在,那时,何慧兰的姐姐已经出嫁,那个小房间,当时就只有何慧兰一个人睡在里面。“就算是你这个最小的女儿,还尚未出嫁吧!”何慧兰的父母亲,这样的对自己的女儿说。于是,林文清就在自己妻子何慧兰原先的闺房里,建立起了小夫妻俩人的温馨婚房。

    由于结婚的新房,是设立在何慧兰的娘家的,所以,何慧兰在居住地户籍本上的姓名,就远比林文清早了二十多年,就登录在了这个“何”姓大家族的户籍本上面了。结婚之后,按照当时的户籍管理条列,林文清是可以把自己的户口,从工厂的集体户籍中,迁入进何家的。只是由于“迟到”的原故,他当然只能入乡随俗的按照规矩,让自己的户口,“屈居”在妻子何慧兰姓名的后面。就这样,婚后的林文清,首先成为了“何”姓“大家族”中,一位因妻子何慧兰的连接关系,而引进到了“何”姓家庭户籍本中的外来男户员。

    后来,同样是依照规定,夫妻俩小家庭的户籍本,按照住地派出所办事人员的提议,从何慧兰娘家“大家族”的原始户籍本中,给分户办理开来了。只不过,可能是按照“先入为主”的管理原则吧,有关部门的办事者,竟把何慧兰作为户主,登录在了新办理的小家庭户籍本的户主页上;而林文清,只能作为这个小家庭户籍本中的首位大员,名列在“户员”的首张页面上......再后来,户籍本上面,又一一增添了林斌和林凤的姓名。虽然,儿女都是依照着传统的风俗习惯,跟随其父林文清姓“林”;然而,林家的户籍本中的“户主”,却还是“何”姓家的女儿,林文清的妻子何慧兰。

    即使成了有儿有女的一大家,管理部门还是仍旧把何慧兰的姓名,安放在“户主”栏中,不给变动,理由之一:这已经是历史的存在,不便也不必随意的改变;另一方面,其实,也是决定“户主”地位,最主要的重要原因,那就是:那户籍本上的住房地址,依旧填写着何慧兰娘家的住房地址;就是说,原始和新办理的两册户籍本上,完全共用了一个相同的住房地址。这就确实的证明了,“林”姓文清的家庭,实际上是在享用着“何”姓家庭名分下的房产居住权利。虽然,这所谓的“房产”,只不过就是向国家政府“租借”来居住的“租用房产”;然而,即便是享用这样的“租用房产”,按照当时的管理条理规定,也只能是同“何”家有血亲关系的直系亲属,才可以享用这样的一个特别权限的。说白了,如果这本新办理的户籍本,不是由何慧兰来担当户籍本上的户主,那么,林文清的一家;至少是林文清本人,就不可能在“何”家的同一个住房地址上,享有伸报户籍入户的权利。原来,那个时候,就连这个“租借房屋”的各种权利名分,也并不是可以随便让其他的外姓人,来任意受用和分享的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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