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思维的方式与方法
作者:曹从容
第十二章 思维的方式与方法
形式逻辑是均衡的,形式逻辑划分为: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。二者都是在均衡的条件下意识的循环,是均衡的逻辑,逻辑的结果具有同质性、唯一性;二者的区别在于归纳逻辑具有扩张性,演绎逻辑具有严格的均衡性;归纳逻辑是意识的积累形成一个固定的认识(包括道理),演绎逻辑是对形成的固定的认识的应用和推论。而相对的逻辑又可以使人换位思考,是主观变动的逻辑,逻辑的结果有多样性。思维的方式可以大体上分为:均衡的思维和相对的思维。均衡的思维是主观不变时的意识的转化,相对的思维是主观变动时意识的转化。
综合与分析
规律是通过综合总结出来的,认识是通过分析清晰起来的。综合属于归纳推理,归纳出来的都是事物的基本属性或规律性的东西,就是事物均衡性的东西;分析属于演绎推理,是对归纳出来的认识的应用,就是用已有的知识认识事物,确定它的属性或规律性;分析是对规律性的东西的细化,细化出来的都是具体的东西;它们是向不同方向的推理。综合是向宏观、广泛、深层意义上拓展认识,总结规律;分析是向微观、确定、具体意义上精确认识、分辨差异。综合适用于宏观世界,分析适用于微观世界,这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两类方法。
综合和分析都是认识论的,都有一个认识的目的,一个是达到一种概括、抽象的认识;一个是达到具体的、详细的认识。但它们都是认识均衡转化的过程,是在主观不变的情形下转化,属于均衡的逻辑。在主体变动的情形下,不同的个人综合和分析的结果可能不一致,这就是‘相对’对综合和分析的影响。
同一主体,综合对应于‘均衡的规律’,分析对应于‘均衡的方法’。不同的主体,综合对应于‘相对的规律’,分析对应于‘相对的方法’。
思维的共性与特性
信息是一种影响,相同的信息具有相同的作用,所以对于每一个接受信息者肯定有相似的作用,这是思维方式的共性,也是均衡转化的作用;信息也会因接受者的状况不同而产生的效果不同,这是思维方式的特性,也是相对形式的作用。这是思维的共性与特性产生的最基本的条件,也就是说,思维的共性来源于共同的信息,思维的特性来源于不同的主体(包括环境、条件、经历等的不同)。
不平衡是人思维的原因,追求均衡是人思维的目的,这和物质追求平衡的形式是一样的;不同的均衡的目的决定了不同的思维模式。每个人的处境不同,如前所说,人们都在追求自己没有而别人拥有的有价值的、美好的东西;有价值的、美好的东西是相对于个人的,是因人而异的;所以,均衡在每个人的心目中反映不同,所以,人与人之间追求的具体目标是不同的。均衡具有相对性,目标也就具有相对性;并不是每个人的目标都是一致的,有时是完全相反的;有时你所放弃的正是别人追求的或是求之不得的。
人的目标不同,并且人的经历、条件、处境、能力不同,这就使每个人所选择的追求均衡方式不同,追求均衡方式不同决定于思维方式的不同。人应先思维,后行动。虽然人表现的行动只有一种,但人的思维方式+信息(意识)却有许多组合,也就是说人在行动前其实产生了多种不同的方案,人所执行的方案只是人认为最佳的方案,最佳的方案也是人的各种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。
人的思维的条件、方式不同,决定人所选择的行动方案的不同,这也是人的思维的相对之处。这就像在相同处境的人所选择的行为方式不同一样。
人的物质性决定了人的思维方式就像物质一样,有共性,有特性。共性就和均衡划分范围一样,属于同一范围的人具有共同或相似的想法,也有共同或者说是相似的追求。特性就是物质的相对性,不属于同一范围的人想法肯定有不一致的地方;属于同一范围的人,因各自的条件、处境不同也会有差异。不同类型的人所追求的目标不一致,还有可能相反,正如前面所说:你所放弃的可能是别人追求的或是求之不得的。这是对思维方式按主体的划分。
人的思维的‘目的’的选择对于思维方式起到主导作用,人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则是思维的基础,前两者最终决定‘方法’的选择。
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
因为事物有共性和特性,我们可以据此划分求同思维和求异思维。这是主体固定的情形下,对思维、对认识事物的划分。
同一范围内的物质有共性,我们就可以据此,来从已知事物的属性来推断和它同范围内的事物的相同属性;寻找不同事物的特性,我们可以用剔除共性之后的属性,来比较两个不同事物的特性,就是寻找它们的差异性。当然,我们所谓的事物是指具有‘平等主体’地位的事物,就是属于同一范畴的事物,不平等的主体无法比较起它们的共性和特性。
我们对事物划分范围时,就是根据它们的共同的属性。因为属性有区别所以划分方法也不同,范围越大共性越少,范围越小共性越大;范围越大差异性越大,范围越小差异性越小。
在社会上你可以试用“推己及人”方法作出初步判断,这样的推理方法一般是通得过去的,这是一种求同思维,也是物的共性推论,它的原理是:在同样环境里或相同条件下的人,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想法或愿望。这种方法用于推论事物也可适用,这是一种均衡思维,它有一定的相对性,就是不能超出适用范围。
比如:同在一个科室工作的职员,大家都想去当科长;都是副职,当正职空缺时,都想自己当正职;当老百姓的都想发财;当演员的都想出名。当你是科员又想当科长时,你应想到:其实别人也相当;当你是副职想当正职时,你应想到:其实别人也相当;你想出名别人也想出名;你想发财其实别人也想发财。
如果用求异(相对)思维,还可以得出另一种结果:虽然有了相同的想法,但因每个人的经历不同、条件、环境等的不同,会造成人们对同一追求有着强烈程度不同、目的不同等差别。用求异思维,来寻找事物的差异性,这是思维的相对性。
双向思维
一般人想问题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,以为事物应该是什么样子的,这就是单向思维,忘记了对方,忘记了客观,相当于主观主义;这种以自己为中心的思维属于均衡的思维,这种思维的结果可能有悖于客观。比如:你看到的是方的,客观上不一定是方的。
单向思维容易使人“想当然”,站在本位立场上,自以为是。因此,只有独立于当事者之外,才能更准确的判断当事者面临的事物应是什么样子的。
人在社会上,肯定要与其他人打交道。‘双向思维’是指,在你与其他人打交道时,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,增强独立思考的准确性、客观性、完整性。
双向思维即是均衡的,又是相对的;均衡的表现在站在对方角度上,替对方想一想,防止只占在本身的立场上看问题造成的片面性,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公平的原则。相对性表现在,当你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时,与你站在本身立场看问题时是不一样的,你才能理解对方的一些行为,它同样防止只占在本身的立场上看问题造成的片面性。
双向思维可以把‘对方’分为两种情况:合作的对方,矛盾的对方。不管对方是合作的,还是矛盾的,站在对方想问题都是有助于、有益于本方的。
一、对方是合作的,你要站在对方的立场、环境,想一想问题,有利于合作,增强合作的默契程度,不能自己只顾自己,降低了合作的效果。
二、对方是矛盾的,你站在对方的立场、环境,想一想问题,你可以判断对方可能的行为,为你下一步的行动提供依据;加上提高对方信息的了解的可靠程度,你就可以“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”。
站在本方总以为:对方应该怎么做,如果是博弈的话,对方就可能不那样做,可能恰恰相反;
犯罪的人主观上认为:做案一点痕迹、一点破绽都未留,以为这样最安全。而站在破案人的角度看问题:实际上越是没有破绽,越说明是熟悉你、了解你的人做的,因为,只有他们才能做到这一点。从这一点看,过路的罪犯才是最不好抓得。但是,过路罪犯一般不作,因为当时被抓风险太大;本地的罪犯一般都是有准备的,当时风险小,以后被抓的风险大。上面那个罪犯就犯了单向思维的错误,他和破案人员的判断形成一对逻辑矛盾,实际上这也是一种相对的逻辑。
这种双向思维也说明:均衡是客观的,公平是客观的,谁也不能逃出均衡规律制约。即使你逃出法律的制约,也没有逃出法律以外的规律制约,所谓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。
模式思维
它和‘潜意识’(直觉)差不多,是经常运用而使意识或信息速度提高,看上去不假思索,而成为潜移默化的东西。人的思维和意识在经常运用的情况下,其效率会越来越高。如:人可经过训练后会骑自行车,前后同时一个人,为什么前面骑车会摔跤,而后面则越来越自如呢?这就是人的表面意识变成了潜意识,潜意识是直接、简单的,所以其反应得快,而且把握得越来越准。人学的各种技艺都是如此,所谓熟能生巧。功夫用得的多了,就会转变成潜意识的东西,转变成人的素质。
同样,思维也一样,经常思索同一类问题,则思考速度也越来越快,这种思维就是一种模式思维。它和潜意识、直觉一样都是有客观依据存在的,不是凭空产生的,是以往思维模式的加速。直觉也不是没有根据的,表面的、粗略的认识;它只不过是人的意识和经验的积累转化成‘潜意识’,是一种模式化的、直接的认识。没有天生的直觉,只有后天的相关意识积累的直觉;小孩子因为意识积累的少,就不容易有直觉。
所以,人的思维是可以锻炼的,练得越多,用得就越快;练得越多,就记得越多。就像棋类高手能下盲棋一样,只要功夫用到了,脑子里就是一盘棋。
这就和现代计算机软件一样,经过编译、压缩、批处理、分向处理等,软件的处理速度越来越快。
惯性思维
模式思维固然提高了思维的速度,但它适应的是外界一贯的模式,当这种外部模式(环境)发生改变时,就会发生不适应坏境的情况。就像物体运动速度越快惯性越大一样,思维的速度越快惯性也越大;越是速度快的物体你要让它停下来时越难,越是成功的经验越不容易放弃,所以,思想保守、固执的人都是成功(相对来讲)的人士。这和我所说的‘成功也是失败之母’是有相同意义的。
人的素质也是,当外界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,原来适应环境好的,反而不适应环境了。这就是人的习惯性,这种习惯性有时帮助人发展,有时阻碍人发展。
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,当然是思维(素质)超出了模式,思维超出了它的适用范围。这时思维就违反了相对均衡的原则。
人受以往的知识、经验影响,就某一事物,容易产生和以往相同的想法。这种惯性思维有时错误的,这就和“刻舟求剑”讲的道理相同。客观世界是变化的,不能用旧眼光看新问题。
这是信息在人脑中形成的固定反映,就像某人经常干坏事使人形成‘坏人’的观念或印象后,再有什么坏事人们容易想到他,即使不是他干的。这既是一种“均衡”也是一种“公平”的反映:‘均衡’的是,有多少信息产生多少意念;‘公平’的是,干的坏事越多信誉就越下降。这也是公平在人脑中的延伸。扭转他的办法就是多干好事。
习惯性认识、保守观念有时在社会上、在人群中对新思想、新观念产生很大阻力,对改革、创新产生阻碍;因为习惯性认识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,成了‘潜规则’,就像前面所说,一个成型的、稳定的平衡系统是有很强的能力抵御对它的破坏的。所以,破坏一种惯性系统,也需要一种强有力的新系统。
所以,人应该经常检查自己是否处于惯性思维中。解放思想,就是降低或者说是防止思维的惯性。
原因假设
原因假设,是根据结果推断原因的方法,是一种演绎逻辑(根据原因推断结果是归纳逻辑);有两种方法:一是决策树法;二是交叉法。
一、决策树法:就是对所有导致结果的原因(包括条件)按树形进行分类,并且逐级分解,(按可能进行分解,就是将可能一一列举)。然后是用排除法,逐一排除,最后锁定可能性最大的,再搜集证据,加以佐证、证实之。
这种方法因受条件、环境、知识的限制,而不能将所有的可能全部列举,即使列举了也可能做不到一一排除。因此,很容易出错而误入歧途。
简单的决策树法是二分法:就是将全部原因按属性分为两类(真与假)可能,然后再对这两种原因按属性分别在用二分法,就是1生2,2生4,4生16……,列出全部结果,以半数排除,留下可能性最大的原因,在佐证之。这样排出的都是属性的一半,得到结果的效率要高一些。
二、交叉法:将导致结果的原因(包括条件)按必要的属性(导致结果的必要条件)进行分类,将各种必要条件汇合、交叉以达到充分,最后寻找具有全部必要属性的原因。原因的寻找最后还要落实到证据上,原因的寻找只是逻辑推断,要想使推断变为事实,还要寻找与原因相关的证据。必要条件的第一次交叉很容易带动其他条件的交叉。
怎样寻找原因对应的证据?证据怕交叉,就像两条直线相交确定一点一样,证据交叉的越多,证据就越充分;必要条件(事物的属性)相当于一条直线,当几个必要条件交叉于一个点,就锁定了原因。当然,证据的第一次交叉是最重要的。寻找原因的过程就是根据证据的交叉不断地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原因,最后留下最符合条件的原因。
科学有许多来自于假说,假说只是说出导致结果的一种可能的原因。因为资料不足、证据不充分,所以,假说是不确定的,还需要收集证据。科学的发现有时还必须依靠假说,然后再予以证明;科学发现就是在不断地假说,又不断地否定中寻找正确答案的。所以,假说在科学发现过程中起关键作用。当然假说起源于人对事物的猜测和敏感。
‘聪明’的应用
耳聪目明,叫聪明。它是对人的感觉器官的灵敏度的概括。聪明代替智力,是人们以偏概全;但它确实对智力造成很大影响,因为人的各种信息(包括知识)都是通过感觉器官输入到大脑的。输入大脑信息的质量对于思考的质量起基础作用。
如果把人脑比喻成电脑,人体的感觉器官代表电脑的外设,主机cpu才代表人的思考力。所以,‘聪明’只代表获取外界信息的充分、精确、准确性,这个过程很关键,它关系到下一步信息处理的质量。信息本身有质量问题,处理后的结果就会有问题;你输入的信息是错误的或不准确的,计算结果就是错误的。
人脑也同样,原始信息有问题,思考结果就有问题。特别是,人脑是依靠外部信息塑造的,它像电脑一样也可形成处理软件,它是逐渐形成的,受外部影响也是可以更新换代的。不好的意识同样在人脑中产生“病毒”。
人脑作为硬件一般都差不多,后天输入的信息(软件)的质量(聪明程度),对于大脑的思考力起决定性作用;这也是人脑的物质性。也就说人的思维模式,本来也是先天条件和环境造就的。
人的聪明有优势、劣势之分,有人这方面表现得聪明,有人那方面表现得聪明,选择自己优势的方面学习并应用,是对自己能力的充分运用,也是发挥自己的专长。人不可能将人类所有知识学完,所以人只能选择部分专业学习;最好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或适合于自己的专业学习,这样有利于自己的发展,‘聪明不如爱好’就是这个意思。
人的聪明也只是某一方面的或几方面的;聪明也是相对差异而言的。可能存在:聪明的学习一天相当于差一些的一天半;还没到:聪明的学习一天相当于差一些的十天。均衡论告诉我们,人不可能样样优秀、样样聪明。并且只有聪明,却不努力开发,等于聪明没用。你只用两天半的时间就能赶上围棋高手,那围棋高手就没有饭吃了。这种情况不可能,因为它违背了‘均衡’的原则。因为上帝不可能把所有智慧都给某个人,并且上帝给我们的时间和精力都差不多。‘均衡’的世界观告诉我们,人的聪明程度大体差不多。
人的智力来源于聪明,但不等于聪明,我这里所说的‘聪明’是指对实际情况、具体情况的了解,把有知识和经验的叫‘智力’。人的智力是‘聪明’的信息转化来的,包括:知识和经验。人的知识和经验是‘处理软件’,但被处理的信息和资料却是依靠‘聪明’来获取的。既聪明又有智力当然是最好的,但客观上往往有‘聪明’和‘智力’发生矛盾现象,就是‘聪明’的人智力差一些,智力好的人‘聪明’差一些;也就是说,了解实际情况的人知识和经验不足,知识和经验多的人不了解实际情况。智力高的人一般是资历高的人,正是因为资历高而使其经常高高在上而不了解实际情况,再聪明的人因长期脱离实际也会变糊涂;而了解实际情况的‘聪明’人则对事物知道得更具体。所以,在应用人才的时候不能完全论资排辈,以克服因熬资历而造成的脱离实际。
如果把人的‘聪明’视作人的‘智力’的话,人类社会实现公平交易的一个重要条件假设就是:人都是聪明的。而不聪明或者自作聪明的人一个重要特征就是:认为别人是不聪明的,而破坏公平原则的人就是这些人。
‘聪明’是人的生存条件,也是实现公平交易的必要条件。人与人之间实现公平交易有两个先决条件:一是,人是自利的;二是,人是聪明的。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是自利的,另一部分人是不自利的,这时的交易就可能不公平,自利的人就会占不自利的人的便宜;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是聪明的,另一部分人是不聪明的,这时的交易也可能是不公平,这时聪明的人可能会欺骗不聪明的人而得到额外的利益。
怀疑
在没有确实证据,或者证据是变化的,或确实证据根本就得不到时,或者证据是互相矛盾的,就不能得出准确、确定的结论。这时结论游移在真与假之间,这就是怀疑。这是一般有智力的人正常思维。怀疑不能证实,也不能证伪。所以怀疑不能作为正确行动的依据,但可以当作不作为或防范行动的依据。
怀疑是无可厚非的,因为人为了防止判断出错,或者为了防备被骗,所作的思考,属于正常的思维过程。
马克思说:怀疑一切,这是对的;但文革中却在后面加上‘打倒一切’,这就不对了。什么都可怀疑,但没有得到证据之前,却不能像有证据那样行动。
怀疑是在证据不确定的条件下的推断,它的结论是不固定的,或者说是完全相反的,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做两手准备,但不能直接付诸行动。当然这是原则性要求,具体到某一人可能他不遵守这种原则,这就是原则的相对性;个人因有特殊的性格或出于其他的目的也可能将怀疑付诸行动,这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。社会是公平的,违反原则肯定有另一种‘公平’矫正方法相对应。
‘怀疑’是一种变动的、非常不完善的归纳逻辑,它没有遵守归纳逻辑的‘多数原则’。它当然也是均衡的:变动的证据=变动的结论。变动的结论不能导致行动的统一,但可以导致不做什么的统一。
中国有句俗话叫‘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’,实际上这是不对的,应改为‘疑人要用,用人要疑’,这句话是说:用人不能百分之百的放心,撒手不管;要用合理的制度去约束、制约、监督,这样才能保证‘人为我用’;任何不加约束的用人都会造成所用的人的行为对目标的偏离,这就如同这句话‘失去监督的权力自然会产生腐败’。
失败是成功之母,成功也是失败之母
世界就这么严酷,要想永远成功是不可能的,要想永远失败也是不可能的。在做事的过程中,失败积累多了,就摸索出成功的道路,因为不可能都是失败的路;以前是成功经验,就按原先的模式处理问题,不就对了么,可人们总是忘记客观世界是变化的。以前成功的做法人们一般不会改,直到过去的做法造成损失了才去改;另外一种原因是,新的方法未经证实是可行的,新的方法也带有一定的风险。而往往在人发现失败的因素时已经不可逆转,所以,越是在人成功时,越是蕴藏着巨大的失败因素,并且与日俱增。
所以说“人生有成败,世事有沉浮”,虽然人们总希望永远做成功者,但客观规律人无法左右;就像‘水有起,就有伏’一样,人也无法保证自己永远‘起’,因为‘起’对于自己和对于别人都不是一件好事,要知道,人要保持成功者的位置和形象一点也不轻松。
而人处于中间位置时,则不会有沉浮。这种情况下,人没有成功,也就没有失败;人没有沉,就没有浮。
上面说的是硬规律,没有永远成功的规律,只有在发现错误时及时调整,避免更大的错误发生,才是人能做到的。这和没有永远的平衡一样。
成功和失败是事务存在的一种方式,是一种循环交替的过程;就象:失败、失败、失败 成功、成功、成功 失败、失败、失败 成功、成功、成功,这样形成循环。但总体的平衡点是向前位移的,只是给人的感觉是:成功和失败一种循环交替的过程。在小的事务上,成功和失败交替就相当于对事务的把握、权衡。在大的事务上,就是防止小的失败积累成大的失败。只不过有时你防止失败比失败本身付出更多,这是宏观均衡规律作用的结果;也就是说本来应该你失败了你就是不承认,硬撑着,结果损失更大。就像炒股票:赔了不想抛,结果赔得更多。所以在处理事关成败得事务时,要学会‘放弃’。
‘顺其自然’不失为一种处世的高明手段;明知不可为而硬为,常常事与愿违,得不偿失。所以,人应该做顺应时势、顺应潮流的事情。
成功和失败是相对而言的,它没有量上的具体含义;从一种意义上是成功,从另一种意义上是失败,这是成功本身的相对性。成就一件事而言有成功和失败两种结果,按均衡论所说:有所得必有所失,只有人的价值取向不同。所以,成功从另一种意义上看是一种失败,失败从另一种意义上看是一种成功。存在的意义在于追求的过程本身,而不是追求的结果,因为没有永恒的结果(成功)。
‘人有成功就有失败’,在这里我想用这个道理说明‘平等’思想的意义,因为人与人之间没有那么大的差距,就不会有‘成功’和‘失败’这种强烈的感受,人们也不会对‘成功’那样趋之若鹜;没有那么大的成功,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失败。当然,人走向‘平庸化’‘世俗化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,这种情况下,人更接近于‘平等’。
均衡的判断
孔子说: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,是智也。是说‘知道就说知道,不知道就说不知道,这才是智慧的啊!’。形成判断必须要有充分的资料,资料不充分就不能形成准确的判断。知之就是了解,对于自己了解的东西,自己能形成准确的判断;相反,对于你不太了解的东西硬认为自己了解,形成的判断就是错误的。错误的判断指导的行动就是错误的。
所以,知道多少,就说多少;不确定的东西就说不确定,等待收集更充分的资料;这样遵循了‘均衡’的原则,才是一种智慧的表现。资料确定则判断确定,资料不确定则判断就不确定;资料充分,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。不确定的东西就有一定的风险,你就不能付诸行动,除非你愿意承担此方面的风险。
对于不懂装懂,弄假成真或弄真成假的人来讲,是自欺欺人,假东西的出现是有反作用的,只不过这种反作用可能不会在当时发生。对敌人作假,是置对方于‘假’,而不是置本方于‘假’,自己还是应当清楚自己是‘怎么做得假’的。这就是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:客观情况=客观证据。从作假的行为上也可以作出相反的推论,谁向你作了假就说明这个人把你当作了敌人,至少没有把你当作朋友或亲人。
证据形成判断存在平衡式是:证据=判断。这里指的是一般正常的判断。
这就是判断中应遵守的均衡的原则,资料和判断不对称的判断就是错误的或者说是片面的。甚至‘说谎’也要遵循上述均衡的原则:伪证≠谎言(应该符合的是,伪证=谎言),就是‘谎’撒得不完美,就是证明谎言的证据不充分,或者说是有漏洞,一下子被人识破了。谎言不可能有真实的完美,因为它是不符合事实的,但它有相对的完美,就是说它在一定范围、一定时间内或者某种意义上能达到完美。
“谣言止于智者”。谣言属于传言,传言有真有假,当然假的就是谣言。有的谣言让人一听就有破绽,智力好的人就将它识破了,也就不再传了。传言因为是听说的,缺少直接的、可靠的证据,依靠它作出判断就有很强的不确定性,不能用它来作行动的依据。你要想传别人的话,最好在前面加上“我是听说的”,来明确它的真实程度。
猜测与敏感
在判断所需的资料(证据)极少的情况下,使人很容易产生猜测和敏感,这是一种非常不完善的归纳逻辑,它甚至没有遵守归纳逻辑的‘多数原则’。这就是‘有可能’但‘不一定’的判断。就像人们所说的“见一叶落而知天下秋”,这就是一种敏感。平常你可不能这样认为,因为经常有树叶落下,你可不能认为秋天就要到了。
所以,较少证据所形成的想法=猜测或敏感。这种猜测或敏感符合不等式:判断>证据。它需要以后收集证据使:判断=证据
敏感还不能没有,对于重大问题的发生,如果你能发现其苗头,则能预防重大损失的发生。这就需要收集、分析、思考先兆证据。这就是为什么头脑聪明的人,头脑也累,因为他们的脑子经常处理一些不成熟的资料。相反,无知者无畏,因为他们不想那么多。
许多科学发现也是根据猜测而来的,像‘哥打巴赫猜想’。只有先猜想,后论证,才会有科学的发现。所以,猜想本身起到很关键的作用。
使敏感和猜测成为正确判断的方法是,继续收集证据,后面收集的证据符合前面不成熟的判断,前面就是正确的判断;否则,就是错误的判断。
假想和猜想促使人们去探索,探索的结果不管得出是正确的结论,还是错误的结论,都是成果。就像勘探原油一样,探井打下去,打到了原油,当然是成果;打不到原油,也是成果,因为它可以证明此地没有原油,它可以告诉你:以后不要再打了;并且打的过程还可能得到意外的收获,如得到煤;就像科学研究一样,可能研究半天没有结果,但所有的研究资料、实验数据就是成果,只要是真实的,这个成果就可当作以后科学研究的依据。
所以,只要做,就有所得,劳动就能得到收获;不做,什么也得不到;失败能得到经验和教训,也是一种成果。有目的的劳动就能创造价值,它应符合:劳动=价值。
均衡的推理
演绎推理本身不难,难得是如何找到可靠的证据,并且使用的是正确的判断。只要保证外延的稳定,推理就是正确的。
应用形式逻辑,比如说“马是四条腿的,这是匹马,所以它是四条腿的”。首先你要保证“马是四条腿的”这个判断是正确的,马确实是四条腿的,如果你找能到5条腿的马,就说明这个判断本身不正确,就无法使用。然后,你要落实“这是匹马”而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,你要找到充分的证据,证明这确实一匹马。最后才能得出结论“它是四条腿的”。
也可应用排除式的形式逻辑,比如说“四条腿的包括马,这不是除马以外的其他四条腿的动物,这就是马”。同样,你要首先保证“四条腿的包括马”是正确的;其次,还要证明这不是驴、牛、象…等除马以外的其他四腿动物;那,就可证明,这就是马。这种排除式的形式逻辑让人觉得更不好把握,实际不然。当你将事物具体到某一时间、地点,就好把握了。比如:本地区就有马和驴,当你排除了驴之后,就只剩下马了。
归纳逻辑是演绎逻辑的前提。如前面所说‘马是四条腿的’,这就使归纳逻辑的结果,如果你某一天发现五条腿的马,就可以否定该判断。
归纳推理是不严格的,要使其严格必须用后来的实践验证。但归纳逻辑是扩张的,它是发现、发明创造的源泉。猜测和假想是以偏概全,是理论超越实践,是思维中的不平衡,它促使人用实践弥补理论的缺陷(这也是一种追求平衡的过程)。当然,一些以偏概全的观念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,就被淘汰了;而另一部分以偏概全的观念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,就成了真理。正是这种淘汰、保留的甄别过程,才促使了科学的发展。
智与勇的关系
一个人很难智勇双全。智慧多的人因考虑太多、顾及太多而丧失机会,但他的安全系数高;反而,勇气多的人,则可能弥补智慧的不足,但他冒的风险也大。就像管理学讲的IQ和EQ。
保守的人必须有90%以上的把握才去做某一事情;
普通人有70%以上的把握就去做某一事情;
勇敢的人有60%以上的把握就去做某一事情;
鲁莽的人在50%以下的把握时就做某一事情;
这反映了一个人的性格,但他们都有成功的机会。做什么事情都是有风险的,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有100%的把握。上述的他们都有成功的机会,当然失败也按上述相反的顺序排列。就人群而言,都有各人群的成功者。举个例子:就是小偷,也有不失手、未被抓的,这种小偷功夫深、本领大,这是它们不被抓的资本,它的付出是不会少的;只不过他们冒的风险太大了,一般人不去做。
未来世界存在的成功人士应是‘智勇双全’的人,这种人应该是:他勇敢但不鲁莽,就是它能够把握勇敢,就是它在当勇敢的时候就勇敢,当夹起尾巴的时候就夹起尾巴;他智慧而不怯懦,他当有时机时就勇敢地抓住机会,而不会因为害怕失败而丧失时机。
‘智’就是能够看到时机,‘勇’就是能够把握时机。‘智’就是能够把握客观事物,‘勇’就是能够把握自己,这实际上是主、客观互动的关系。古人说: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;与此有相同的意义。‘把握’就是一种平衡对应关系,防‘不足’,也防‘过激’。‘过’犹‘不及’,两种都是‘偏’。‘智勇双全’也是指平衡把握得好。
选择
思维的结果都是为了选择,就是从意识里寻找方式、方法、答案。因为意识里方式、方法、答案不是唯一的,思维就是为了从里面选择正确的、合适的、最优的。
权衡利弊就是为了选择,权衡利弊的真正含义不是为了对利和弊进行选择。任何人都知道,包括傻子也知道:选择利,不选择弊。真正的权衡利弊应是对‘利弊混合’、‘两个以上的利不可得兼’、‘两个以上的弊’进行选择。
一、‘两个以上的利不可得兼’时选择利,就是选择哪种利更大一些,那就需要精确的计算,犹如古人对‘鱼和熊掌’的选择,取熊掌而舍鱼。
二、选择两种以上‘弊’中的一个,是让人最难堪的事情,有的情况下必须作出选择,那只能“两害相权取其轻”。选择弊,就是选择哪种弊更小一些,也需要精确的计算。
三、如果一件事情利弊兼有,而世界上的事情基本上是利弊兼有,那就只能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来计算利弊。有所舍,才能有所得,不能指望鱼和熊掌兼得。当你愿意舍弃应舍弃东西而换来了你希望得到的、你认为的利益,即,你认为利大于弊。你就这样选择就是对了。这里也就是说,利弊是相对的;相对于不同的人,可能利弊不一致,也可能相反,就和前面我们所说的价值取向的区别。
“择优”是一种原则,有人总想选择最优的“方法”。人类社会只有最优的“原则”,没有最优的“方法”,如前面‘相对的方法’中所言:只有相对优劣的方法,没有绝对好的方法。“择优”的原则虽然不能一步到位地选出最优,但它能保证“优胜劣汰”,能保证不断地趋近最优,‘矬子里面拔将军’就是这个道理,这句话是‘话粗理不粗’。没有固定的模式(方法)能发财,只有“你想发财”才会使你发财。就像葛朗台那样,到处精打细算,到处投机钻营,才会发财。有人想成为这种人吗?
有些人是享乐主义者,他们也爱钱,因为只有有了钱才能享乐,他们才不是爱财主义者,他们决不会像葛朗台那样,有钱却不享乐。所以,爱财后面还隐藏着好多不同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因为在金钱社会“钱”代表了人的价值,这就促使好多人在金钱上计较,所以,现在不能忽视物质奖励作用;也不能忽视金钱带来的精神享受,因为有钱能带来越来越多荣誉感,而金钱带来的物质享受超过一定限度后收效会越来越低,也像反三角函数arctan x曲线。比如:在文化革命前,人们对评为先进就很引以为荣,封建社会人们以当官为荣,金钱并未被排在首位。而现在,不管是有权的、有名的都羡慕有钱的,都已有钱为荣,这是社会风气使然。不能否认,金钱在金钱社会中还是有巨大作用的;当然也不能夸大它的作用,随着总体生活水平的提高,它的‘作用’会越来越低。因为金钱是可以带来享受的,但金钱不等于享受。当有很多的金钱,却很少或者不能带来享受,或者金钱和享受之间产生矛盾时,人们一定会选择享受,因为享受对于人的追求来讲比金钱更本质。
哲学语言
哲学语言虽然抽象,但哲学语言不隐晦;它只不过比其他方式更概括的、简约的、直接的(明白的)讲道理,比其他方式讲述道理更高效,因为哲学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,比其他讲道理的方式更直接。
相反,文学语言则是形象的、隐晦的、模糊的、间接的,所以人们在读小说或者诗歌等文学作品时,经过反复琢磨、揣摩后,才明白‘原来是这么个意思’。虽然文学也要‘讲道理’,但它的效率要差一些,但它有一个优点,就是潜移默化、旁敲侧击。
目前,我们所使用的语言是十分不规范的,一个词具体包括哪些含义(概念的内涵应是什么),没有人具体规定过;有些词汇怎么用的准确是靠平时积累的经验理解;因此,在这种情况下,不容易将道理讲得准确、透彻;况且在规范语言的的情况下,也不可能将概念或道理的内涵完全表达清楚,因为要将一事物特征完全用语言表述出来也是不可能的,比如说‘人是什么?’。因此,讲道理多数情况下都存在着“只能意会,不能言传”境况,它实际上就是一种抽象。
人用语言来说明道理,但目前语言又不会专业化、规范化,所以,我只能用传统的语言、词汇象征性地说明哲学问题,比如‘直接’、‘影响’等,这些就是传统的词汇或叫概念;没有使用陌生的新词汇。因为人讲话还有一个效率问题,如果用太长的时间才讲出一个道理,那这个道理也就没有多大用了。所以,提高讲话的效率和把问题讲清楚是有矛盾的。为了提高语言的效率,语言必须有它的概括性、简洁性、通俗性。让别人明白了就达到目的了。
所以,我在这里就是使用了传统的、通俗的词汇赋予它抽象的意义,以表达抽象的哲学概念,以提高表达的效率、效果。
在平常,人与人交流时,为了提高说话的效率,就把约定俗成的概念或道理省略。就是,既然都明白了,就不用多讲,着重讲解未明白的部分。这就造成人在表达时语言的不周全性。通常人们在表达时都有不周全的毛病,当然也是因为周全没有必要。
比如:你在中国写信没有必要前面填上“中国”二字。
(为什么有‘脑筋急转弯’的游戏,这就是利用了人表达不周全的毛病。
幽默就是利用语言对事物表达的相对性、不周全性,用另一种方式、间接地表达真实的含义。)
哲学讲的是道理,并不在语言上、表达上做太深的计较;学以致用,学习是为了用的,不是为了学习而学习。所以,哲学并不在语言表达上下太深的功夫,也不在语言表达上与人纠缠。
打比方、举例子
除了使用传统词汇外,我在这里还经常使用打比方、举例子来类比、间接地说明道理。因为哲学的概念是概括的,我们只能从概念的外延中,抽出一部分或几个来代表性地说明事物的属性和道理,以达到让别人理解的目的。触类旁通,悟性高的人就能从举的例子中得到‘道理’的真谛。
让别人理解你的理论,用“打比方、举例子”方式可以将道理讲得更浅显、更透彻,循循善诱地将别人的思路引到你想表达的意思上来。
只用‘形而上’的抽象词汇,使人如坠五里雾中,容易把别人引入歧途,产生误解;一知半解的人还可能牵强附会。
就像前面所说的,语言表达本身有其局限性,那就需要借助其他的方法表达意思,所以,我在说明哲学问题时,也经常地运用打比方、举例子;这是其一。
其二,打比方、举例子的方法之所以适用,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:如我前面所说的‘天下的道理是相通的’;就是说,与其说‘打比方、举例子’是间接的说明事理,不如说‘打比方、举例子’所列举的事物的道理本来就与所比喻的事物之间的道理是相通的、一致的。
站长声明:本站所有小说均为网友从论坛自行上传或网络转载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站坚决杜绝色情、暴力、政治等一切不良小说,如果各位朋友发现有上述内容,请发信致happythememaster@gmail.com或点这里在论坛中举报,本站将会在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,对举报违规小说的网友,核实后将会给予论坛积分的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