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楔子
作者:蒙桠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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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  

    假如,我说的是假如,让百二十回的《红楼梦》摇身一变,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,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出现在诸位面前,会是怎样一种情况?

    首先,我想“开谈不说《红楼梦》,读尽诗书也枉然”这两句话首先便要失真了,毕竟如今的网络写手说多如过江之鲫,各种体裁、题材的小说纷纷推出,浩如烟海,灿若星辰。单就读起来痛快过瘾,热血沸腾而言,《红楼》是没法跟时下的网络小说比的。

    红楼固然精致唯美,韵味悠长,但更多的读者只喜欢血雨腥风,快意恩仇的江湖对决。

    尤其是,红楼的后四十回是无法与前八十回相提并论的,这不是我在这里造谣生事,而是有公论的,学术界普遍如此认为。

    我想,在这样的环境下,这样的半部经典,是很难被拥有其目前的地位的——太监文学本身就是把双刃剑,因为环境、社会风气等缘故,甚至会带来截然相反的后果。《红》诞生于清末,可以很红,但如果诞生于今天,只怕就该改名为《黑》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过于喧嚣,这个社会过于浮躁!

    二

    设身处地,平心而论,作者写每一个字都是经过考虑的,即便再不负责任的作者也是如此。读者读一部小说,却往往是一目十行,只是追求情节的紧张与刺激不说,还往往以自己走马观花留下的印象,断言一部小说优劣,并强调大家都是如此观点,这让笔者感到啼笑皆非。 

    笔者偏执的认为读书绝对需要静心,需要投入,方能品出个中滋味。

    网络从来都是扼杀经典的摇篮,表现有二,一者:流水作业,批量生产,快餐式的服务,失去了适宜的土壤,如何能生出经典?二者:即使稍微有点意思、有点内涵的作品,也被“网络也能产生经典”这样的魔咒扼杀,随风飘散了! 

    恕笔者狂妄,正是要挖掘这样一部有点意思,有点内涵的作品,网络奇幻小说:《诛仙》!

    三

    萧鼎能与金庸比才气吗?《诛仙》能与《天龙》争成就吗?

    当笔者在论坛上提出这个观点时,被人无情的耻笑。而耻笑笔者的,正是《诛仙》最铁杆的粉丝。看到他们笑,笔者跟着也笑。

    可爱的诛丝们,可爱的年轻人,我们都太谦虚了,我们都被传统严重束缚了,我们看到了自己的短处,却惟独看不到自己的优势。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一句儿歌,我们都是稻草人,一不能动,二不能笑,三不能露出大门牙。其实,久而久之,被压抑的久了,也就习惯了,没有心,没有肺,听学者谈经论道,惟名家马首是瞻。反过来却要告诉更小的孩子,谦虚,慎言,趱越的话不能说,过分的事不要做,否则,惹人耻笑!

    岂不知,《诛仙》要打破的正是这些,要寻找的也正是“自我”。

    张小凡,一个寻梦的孩子,一个想通过自己的眼睛,自己的心看清这个世界的孩子,义无返顾的,踏上了寻找自我的旅程!

    从此,霜刀风剑,从此,烈火焚心!

    一个人,一根烧火棍,孤独的面对了整个世界。

    四

    金庸浩瀚如大海,以武侠小说这样被主流文坛所不屑的文字成就了半门学问。因为,金庸写的是武,是侠,是江湖,是恩怨情仇,阐述的,却是人性。

    比之《金著》浩瀚沧桑的历史背景,博大精深的国学底蕴,《诛仙》就如牙牙学语的孩童,永远都无法望其项背。但笔者仍要把《诛仙》与《金著》拿来比较。

    因为,《诛仙》是在用自己的方式,阐述人性。

    一个国学大师眼里的世界和一个愤青眼里的世界,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《天龙》是典型的佛学小说,刻画出了惟妙惟肖的众生相,陈世骧老先生就曾为他提写了“无人不冤,有情皆孽”这样的经典评价。《诛仙》没有这么伟大,只是讲述了一个愤青从觉醒到反思,再到探索,直至认清自我的过程。

    五 

    如果单以“经典”二字拿诛仙与金著,红楼,唐诗宋词,诸子百家做比,这显然是国际玩笑。但如果给“经典”二字前面加上“时代”的修饰语,国际玩笑或许仅仅就只是国内玩笑了。把人丢在家里,多少强过被列强耻笑。

    事实上,《诛仙》永远都无法成为经典,因为适宜经典生存的土壤已经被铺上了厚厚的红地毯,洒满鲜花,摆上葡萄酒,在一片金光粲然中湮没了。经济发展了,文化却退步了。安心做学问的人越来越少了,名缰利锁,百般牵缠,不可谓不是一种悲哀!

    这个时候,《诛仙》问世了。笔者实在找不到更名副其实的经典,干脆以此书充数!尤其是后三部,在别人看来是彻底堕落了,是狗尾续貂。可是在笔者眼中,《诛仙》如果硬要与经典攀上点关系,则这条狗尾巴必不可少,因为这条狗尾正是作者亲自续上去的。

    六

    诚然,《诛仙》写的确是古代的事,因为地点在神州皓土,个中人只知修真炼道,不懂马列主义究竟为何物。但她所要表达的,却根本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心声。

    这是个纷扰的世界,这个世界流行快餐,快餐式的爱情,快餐式的一切。

    《诛仙》,正是以快餐文学的形式出现,骨子里却是在无情的嘲笑着快餐文学,也嘲笑着自己。

    《诛仙》,无愧于时代的“经典”!!!

    七

    当我看到以宣扬中华文化,泱泱国学而自居的《百家讲坛》都只是为了收视率而忙活,作客的专家学者都只是为了宣传新书而开讲时,就彻底的悲哀了。不要怀疑我的说法,当名家大师如雨后春笋般纷纷亮相,精彩讲述三五章后从此消失再无踪迹时,我还能替他们辩护些什么,我的兴趣已经被勾起了,我去买书了,就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时下国学大流行,于丹教授是我所崇拜的,她的语言非常精彩,我为之倾倒,羡慕不已。可是我还是听到了不和谐的声音,有人说,以百家讲坛为阵地,于丹或许会把诸子百家品个遍,结果如何,我没有亲见。但是于老师的学生却着急着跳出来,《庄子很生气》!《孔子很着急》!我很无语!

    国人对国学的兴趣,似乎是突然间热起来的,我不这么认为,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必然,历史的必然。在黑夜里呆的久了,自然要寻找光明的,顺应历史的潮流,各个学科,各个领域,名家辈出,及时的给予引导,点拨,向他们致敬的!

    八

    有一处地方我就不愿意致敬了,主流文坛。

    主流文坛是看不起通俗文学的,这是亘古就有的。引刘国重先生《论金文集》的一段话:金庸能和钱重书比文学性吗?我想应该可以吧,毕竟金庸的十五部小说也算成就了半门学问。钱钟书只是文笔好点,能和矛盾比文学性吗?答曰:矛盾写的党八股,钱如何同其比文学性?

    文学这个东西只要一和通俗扯上关系,就等于和庸俗挂了钩。这似乎是普遍的看法。普遍的看法当然是代表了大多数人的观点,而大多数人的观点自然是对的,毕竟少数服从多数,这是党性原则嘛。小子愚钝,只看到了大多数人都在随地吐痰,在教室里占座,在闯红灯,买东西时不怎么愿意排队。

    在《诛仙》里,正道中人就是好人,魔教人士就是坏人。这是几千年来都不曾改变的,为“大多数人”所信服。然而,主人公张小凡居然胆大包天,要质疑这种说法,要寻找自己心中的“正邪”,也难怪,他的人生会会如此坎坷、痛苦。想想也是,一个不合作者,一个坚持与人民作对的人,又能有什么好下场呢?

    出身并不能决定一切,在下窃以为,除去文笔的巧拙程度,纯文学与通俗文学相较只是更加现实,更加悲观,更加无奈,也更加痛苦,仅此而已!也许把小说分成“现实主义作品”和“浪漫主义作品”更公允一点。

    至少,《诛仙》当得起“浪漫主义”这四个字。

    至少,我觉得是!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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